
TRIZ應用專利領域-初步探索
摘要:TRIZ,最初是由前蘇聯天才發明家Genrich S. Altshuller(真裡奇‧阿蘇勒)為了解決科學家的問題,經過其與其學生們分析了數十萬篇專利,歸納分析這些專利的問題與其解決方案後,發展出的一套創新問題解決理論(Theory of Inventive Problem Solving,目前使用的”TRIZ”是其俄文縮寫)。
TRIZ的創新理論源於1946年(距今約將近七十年前)開始分析專利資料資料庫後所得的成果,套用現今的話來說,TRIZ就是專利大資料分析的成果,是一種由專利資訊所濃縮並提煉出具有創新工具的創新方法以及蘊藏豐富創新理論知識的創新思維哲學,而學習TRIZ本身,就是一種自我創新。
TRIZ既然來自於專利,那是否可將TRIZ應用在專利領域?我認為要解開這個問題,首先需要瞭解專利領域中的活動類型與其內容(後統稱為專利活動),所謂的專利活動指的是包括產生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申請專利、取得專利權後的維護管理與運用到專利權消滅後所有的相關作業。
目前TRIZ經過60年的發展,當1980年代TRIZ(Classical TRIZ)傳播至歐美後激蕩出更強大的創新方法的火花,並進一步發展出的現代TRIZ (Modern TRIZ),現代TRIZ目前已廣泛的被實際大量運用於國際企業的產品創新活動中,其中當然也包括運用TRIZ回避專利。TRIZ本身是一種創新方法,更是一種創新思維方式,透過運用現代TRIZ的工具,除了回避專利,本文透過描述的方式探索TRIZ在專利領域的應用範圍是否可以更廣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