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曰:
  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以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現代企業競爭有如古代諸侯之國相爭,一間企業可比一個國家,企業領導人(或決策層)可比諸侯。國之爭,謀略為上,我想現代企業競爭也是如此,企業的謀略攸關生存之道。由這兩年智慧手機火熱的世界專利大戰(World Patent War)可見一般。

      正確的策略加上正確的執行方法容易成功,正確的策略加上錯誤的執行方法是繳學費學經驗,錯誤的策略加上正確的方法是白費工夫白費資源,錯誤的策略加上錯誤的方法是自取滅亡。現今企業競爭更加複雜,產品注入科技猛藥,科技創新趨勢威不可擋,加上時間與資源變數,產品創新週期大幅縮小,讓產品成功變得更加複雜而難以掌握,一時的成功不代表永遠的成功。

      Peter Drucker說過"企業只有兩個基本功能:行銷與創新",近20年的通訊產業變化,如Motorola 的B.B.Call到小海豚,Nokia N系列的2G手機帝國,到Apple iPhone 3G手機領先者的王朝更迭可為鐵證。此外,南韓的Samsung更證明了即使在專利訴訟敗訴(目前Samsung上訴中)的情況下,持續創新才能超越對手,取得激烈競爭環境下的生存證書,更說明了知識經濟時代以科學技術為基礎的科技產品創新的重要性。

      若以企業競爭彈藥庫的角度來看專利,TRIZ-based 價值導向的專利策略(Value-Oriented Patent Strategy)或許可以提供一個正確的專利策略作為持續創新的策略方向。

      "如果你不能衡量它,就不能管理它"Peter Drucker說過。在討論TRIZ-based的策略方向之前,必須要先瞭解專利價值的衡量方法,否則只是淪於空談。專利價值的衡量指標可以多達100種以上,最快的方法是透過專利鑑價指標作為參考依據,再根據企業文化、組織與資源進行調整,使專利價值指標成為企業衡量發明,作為企業申請專利前的評估指標。

      目前有很多專利價值的評估方法(專利鑑價),例如成本法、市場法、收益法等,而買賣價格是否成立有賴於買賣雙方之間的競合是否在實質財務需求上得到滿足,因此價格往往不等於價值,在建立價格的評估過程中,仍有可以作為專利價值指標評估的參考依據。整合專利價值指標與專利鑑價方法不失為建立企業專利申請評估指標的好方法之一。不過專利鑑價與專利價值指標不是短短幾篇文章就可以寫清楚,透過我個人的一些學習經驗,發現專利評價方式仍以三大主題為核心,即商業價值、法律價值與技術價值這三大核心。商業價值圍繞在市場範圍相關與技術是否能為產品提供更多功能或降低產品成本(function / cost )以提升產品價值之市場競爭力為主,且法律價值以訴訟強度評估核心圍繞在權利穩定性及權利涵蓋範圍兩大主角上,而技術價值則以應用範圍及領先性為主。

       TRIZ-based 價值導向的專利策略,則可以輕易的掌握這三者的核心,即MPV S-Curve與趨勢法則的整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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