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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所待的公司規定研發需要自己提交技術發明資料給智權部門審核是否同意申請專利,當研發提案後,往往會收到一封簡單的電子回信,

內容好比是"提案不符法定進步性要件"之類的電子回郵,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其他說明。

這樣的方式老實說,就我自己和同事與主管的感覺來說,這樣挺不尊重,也不夠嚴謹,因此大部分收到這種通知的時候往往會心生不滿,想說

我這麼辛苦開發實驗,備妥資料後提案,您智權部門一句話就打發掉,好歹也給個說法。


會這樣抱怨的原因主要是專利申請提案跟績效考核有關,研發人員由研發工程師晉升至資深工程師需要提交專利申請資料(不一定要取得專利權

)作為考核標準之一,越多經公司內部審核通過的專利申請提案會對研發人員越有幫助,如果能拿到專利權,這對研發工程師的考績(職位與薪

水及分紅)有很大的加分效果。


離開RD進入專利這行業後,幾經考慮,選了一間比較有規模的事務所。在事務所寫稿一年多,心裡老是覺得in-firm 離實務工程有些遠,於是便生起了打算跳入in-house的念頭。

 

剛踏入in-house領域時志氣滿滿,一進公司就打定基於協助研發申請專利的心態做事,不過頭一年卻碰一鼻子灰。

有時你想幫人,人家還不願意讓你幫。

後來才曉得這間公司的研發多是台灣前十學校出身,但由於這公司的產業屬於傳統製造產業,製造良率能力與工程研發能力離半導體產業有很大的差距,研發素質差異很大,好比一研發經理,連個魚骨圖(FISH BONE DIAGRAM)的要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都寫的亂七八糟,東扯西拉毫無章法。要因分析在半導體產業是研發菜鳥必備基礎技能。

台灣的這間公司是美國3C產品製造商的在台子公司集團(主要競爭對手為"海公集團"),由於在台分公司是透過併購取得,加上集團管理權正在整合中,因此剛進來頭兩年目睹了子公司集團管理層刺激又有趣的管理權競合與更迭的過程。在管理權競合過程中,由於IP部門人少,管理權集中,最早與母公司最高層接上頭,也趁勢取得最高層的充份信任及授權。在推行IP制度的過程中,夾雜在不少管理權競爭的波動,不過子公司不少高階主管都不想得罪已取得母公司高層授權的部門,因此在後續IP制度(SOP0的推動上,反而沒遭遇到太多阻礙,深入研發、營業、製造、營運、設計、人力及財務等子公司所有部門。只要IP想要的資料數據資料,幾乎都拿得到或看得到。

在取得母公司最高層授權前,與研發的活動真是困難重重,一個人要面對六個不同技術領域的研發部門共兩百多人,也因為前同事的強勢作風差點讓整個IP由法務(Legal)部門代管變成由研發自己找人取代。這當中除了與研發IP競爭角力外,也展示與研發亦友亦師的正面溝通態度。

"我不是來卡你積效,我是來幫助你提升你的績效。" ,"幫助你也是幫助我"。

這是我曾跟一開始抗拒心態最強的研發主管所講過的話,後來也是靠一次又一次的合作過程與成果而逐漸獲得認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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