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檢索 - IPC 國際專利分類

透過柏拉圖針對某特定技術領域進行IPC分析後,
你會發現通常檢索會使用到第三階分類就已經算很細的分類,
而且基本上就已經可以找到"目標專利",若要分到第四階時,
此時檢索關鍵字需設定相當精確(技術特徵)而且屬於上位概念(包含技術特徵領域),
否則會不容易找到目標專利(白話一點就是會浪費時間)。

根據檢索內容比對IPC分類後,基本上第一個通常是主要技術領域、
後面可視為相關技術領域。通常是三個都要看,
只不過主要技術領域可以找到大量包含技術特徵的目標專利時,
建議可以只看主要技術領域(此時我會用80/20法則再依比例抽驗),
除非在相關技術領域也發現包含技術特徵的目標專利時,
這時再把相關技術領域拉進來一起與主要技術領域作為檢索上的設定分類。

其實IPC的運用與關鍵字的建立有很大的關係,
有經驗的檢索人員可能會覺得有時IPC很好用,有時甚至不用IPC也可以,
這是因為關鍵字的設定已透過經驗判斷克服。

檢索的詳細程度與檢索目標有關:
如果是侵害訴訟中的檢索,
此時就需要相當完善的檢索計劃,
這包括關鍵字設定與分類設定的技巧組合(Search Matrix)。

IPC 共分五階,運用到那一階的分類,會與檢索目的有關。
根據經驗,前兩階就已經很好用,會第三階基本上已經很精準了,
如果要用到第四階,基本上應該屬於 crowded art(沙丁魚領域技術)的領域(如 H01L)。

Crowded Art:EX: TSMC在 H01的專利大約有七千件,但在H01L卻有逼近六千件。(印象數字)

要看到哪一階要根據你是否能在該階中找到設定包含技術特徵的目標專利有關。
也就是第五階找不到,往上推一階找,找到的那一階可視為相關技術領域,依此類推。

以上為檢索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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